学校获评2021—2022年度长春市“文明校园

发布时间:2023-12-11 08:29

近期,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表扬2021—202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优秀集体、文明家庭和优秀个人的决定》,对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家庭和个人进行表彰。其中,学校荣获2021—2022年度长春市“文明校园”称号。

多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作为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内容,与学校事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学校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打造校园主旋律、正能量的价值高地,通过从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活动阵地建设等方面真抓实干,积极构建六位一体文明校园创建机制,着力推动“文化校园、生态校园、节约校园、科技校园、质量校园”五个“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先后荣获长春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称号,书写了文明校园创建的优异答卷,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中跨上新台阶。

同时,学校在文明校园建设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有效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优质发展。自2019年以来,学校获得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吉林省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吉林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吉林省社会组织5A级单位、吉林省高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吉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学校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