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5 09:07
近日,共青团吉林省委、吉林省学生联合会授予我校“吉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学校团委高度重视“吉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校各级团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挖掘青年学生先进事迹,强化榜样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提升“青马工程”培养质量;依托共青团各项评比表彰,积极培养、选树、推荐优秀集体和个人,引导和激励全校青年学生向榜样看齐。学校团委把开展“吉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及相关主题教育活动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和共青团工作的重点工作,严格按照共青团中央、团省委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基层学院、学生组织广泛开展宣传和寻访活动,评选工作科学规范,典型示范彰显特色,推动形成了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今后,学校团委将充分把握学生励志教育、责任教育与感恩教育的内在规律进行策划,细密统筹,重视宣传。学校团委还将进一步创新机制改革,挖掘内涵,通过举办自强事迹分享会、组织自强之星开展志愿实践等各类形式的活动挖掘活动的附加价值,加强对自强之星典型事迹的宣传,进一步鼓励广大建科青年一起来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
来源:校团委 国 季
初审:周 磊
复审:唐家枫
终审:徐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