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保卫处治安工作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1-03-24 15:00
保卫处治安工作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院安全防范、治安管理和案件查处工作,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二、负责学院重点、要害部位和重要科研课题、科研成果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各单位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等防范措施,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负责学院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以及重要领导来访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定期对出纳员、保管员和门卫更夫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五、负责校园治安巡逻,清理流动商贩和闲散人员,打击现行违法犯罪行为。 六、负责校园交通管理,控制出租车等外来车辆进出校园。处理校内发生的一般交通纠纷和事故。 七、负责院内公共场所、经营网点和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加强对放射性物品和剧毒性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八、负责监督管理学院重点师生,登记造册。 九、负责学院内建筑工地和临时暂住人口管理,掌握活动规律。 十、负责维护学院防盗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转和处置报警,接待师生报警和求助,参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学校和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十一、负责处理学院内发生的一般治安案件、事件和纠纷,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学院内发生的重大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其他专项工作。 十二、负责对学院治安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发案规律,就出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治理意见和方案,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十三、负责起草、修改和完善学院治安管理制度。 十四、完成学院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