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06 15:06
一、户口为学院集体户口的(也就是入学时户口从原籍迁入学院的户口):
1、生源地为吉林省内的毕业生今年户口若要迁回原籍,本人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兰家派出所解码后,回生源地网上申报落户口,迁到省外工作的若要迁出户口由学院统一给予办理。
2、生源地非吉林省的毕业生,若要将户口迁回原籍,学生本人持毕业证复印件自己到兰家派出所办理,签到不是生源地的由学院统一办理。
3、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兰家派出所将户口迁出。
4、毕业生不把户口迁出的,户口仍落户在城西派出所,两年内必须迁出,如不迁出将按有关户籍政策处理。
5、毕业生如果有特殊情况,请在毕业生派遣方案户口一栏内注明情况,否则学院一律不给予迁出。
二、户口为非学院集体户口的(也就是入学时户口没有从原籍迁入学院的户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一律由毕业生自己办理。
备注:
1、毕业生户口迁出后本人必须妥善保管好,一旦丢失或损坏,派出所不再给予办理。
2、联系人为宋老师,电话为:1359648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