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新生办理户口的几点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09 10:16

关于新生办理户口的几点说明

一、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长春市区及外五县市学生一律不迁户口);

二、如要迁出,请将户籍关系迁至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三、请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内注明身高和血型,并将一张免冠小2寸照片贴在备注栏内;

四、户口迁移证的字迹要打印清晰、公章齐全;

五、户口迁移证上的名字、身份证上的名字、录取通知书上的名字三名必须一致,未按此要求办理的,有关部门不予落户及学院不予注册;

六、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统一给迁移户口的学生落户,晚迁户口或者迁出户口不交学院统一办理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从未办理过身份证的同学或身份证丢失者请在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八、迁户口的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原身份证和新生录取通知书A4纸复印件各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