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保卫处部门职能

发布时间:2024-05-15 10:11


保卫处部门职能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学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家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防范和查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维护学院和社会的政治稳定。 

四、监督、指导和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灾害事故的发生。 

五、处理一般治安事件;协助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查破刑事、治安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取证和保护现场工作。

六、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学院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七、负责校内大型活动以及来校视察、参观的重要领导和贵宾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维护校园交通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各类车辆违章及交通事故。 

九、负责学校内师生员工的集体户口和外来临时工人的管理工作;协助师生办理出国和学生政审、证明手续。 

十、开展安全保卫方面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信件、报刊、包裹等收发工作及门卫管理、校园治安巡逻、校园“110”接处警的日常工作。

十二、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十三、完成校领导和上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及地方综治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