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04 12:3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明节、劳动节放假通知精神, 结合学校实际,现将节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一、清明节放假3天。假期自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晚(星期一)18:00止,4月6日(星期二)正常上课。节日放假期间要求1.学校号召全体师生“两节”期间不要离开长春,确需离长春市的,要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往返交通安全和防疫安全;2.学生在长春市内活动且当日晚上20点之前返校的,无需履行审批程序;3.在校园外过夜住宿长春市的,需要得到年级辅导员批准并留存纸质审批手续备案;4.确需离开长春市的,需要得到学院书记批准,并依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履行纸质请假审批手续。5.按社区要求,假期非必要不出吉林省,为防疫安全,极特殊情况提提前与我联系。6.4月5日晚18点前所有同学必须返校,统一点名收假。安全篇1.春季天气多变,外出时及时关注天气预报,避开降雨高峰;雷雨天时,尽量不要在户外活动;天气逐渐转热,不能到河边、池塘边玩耍,更不能私自下水游泳。2.祭祖期间,严禁玩烟花、爆竹,做到文明祭扫;外出踏青时,注意预防花粉过敏;游玩时,拒绝危险举动,确保人身安全。3.清明假期正值春季传染病高发期,不宜前往人群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积极锻炼身体,提高身体免疫力。4.春季昼夜温差大,有时中午还日光灼人,早晚却凉意袭人。体质弱的人很难适应气温变化,容易着凉感冒,要根据天气变化和自身身体状况适时增减衣服。2021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了确保学生假日安全,希望同学们能做到以下几点:1.利用清明节,尽可能进行节日教育。以学习纪念先人。感恩祖先。接受优秀传统教育。2.上坟祭祖。踏青春游注意用火安全。要注意祭祀时严禁用火。不在易引起火灾的林间、草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结束后,特别要禁止外玩火,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保护森林,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祭奠先祖。3.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时刻注意乘车、骑车、行路安全与文明,确保交通安全。4.注意饮食安全。不暴饮暴食。不吃路边小摊上的食品,少吃油炸食品,谨防病从口入。5.学会自我保护:不到河、湖、溪、塘边玩耍,以免发生意外。6.注意气候变化,密切关注自己的健康情况,做好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