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09 13:48
各部门、单位:
学校编撰《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年鉴(2024年卷)》(以下简称《年鉴》)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撰稿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撰稿收录起止时间和撰写重点
1.撰稿收录起止时间:为编纂年鉴的上一年,即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撰写重点要突出反映当年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部署、重大举措、重大事件,突出反映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与创新取得的新成绩,发生的新变化,达到的新水平和积累的新经验。
二、撰稿基本要求
1.着重反映学校某一方面工作或本部门、本单位建设发展中发生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信息和取得的新进展、成就、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做到大事不遗漏,日常一般事务性工作不纳入。
2.站在学校全局的高度,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客观地记录学校某一方面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绩。
3.保证本部门、本单位提供史料的客观性、真实性、整体性,做到“博(内容广博)大(信息量大)精(选材精当)深(题材开拓上有一定的深度)”,单件史料文字一般不超过1500字(附录除外)。
4.各部门、单位提供的史料概述要翔实,用词要准确,语言要简洁,坚持客观叙述,对事件、人物一般不作褒贬评述,做到叙述层次分明、条理清晰,避免单一罗列成绩或经验。
5.各部门、单位提供的史料中涉及数据统计的,要保证数据核对准确,引用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数据必须是核实无误的,要求所提供的表格应制作规范、直观、清晰。
6.提供本部门、本单位重大历史事件的,应附精选具有较高价值的照片(图表)2至3张,能够突出反映学校或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教育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历史事件或重要成果,保证图片清晰,并标注照片反映主题和拍摄日期。
三、撰稿格式
1.用word编辑,A4纸型,页码居于下端中央。
2.除标题3号字外,一律用小5号宋体字。
四、工作安排
1.各部门、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明确编撰本部门、本单位年鉴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具体编写分工,做到编撰具体工作责任到人。
2.各部门、单位应当召开相应的《年鉴》编撰工作会议,研究确定本部门、本单位年鉴编撰提纲、任务,以及应当提供的各类具有史料意义的资料范围。具体撰写参考上年《年鉴》形式,要求《年鉴》各栏目、各分目之首,一般设概述或概况内容,反映各系统、各单位、各领域的总体情况;分目、条目中,为主要信息载体和基本撰稿形式,每一条目后须注明撰稿人单位及姓名。
3.要求各部门、单位在5月28日前完成年鉴撰稿的报送工作,要求所报送年鉴撰稿,须经本部门或本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确认,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学校档案馆。联系人:张悦,电话:17767715100,邮箱: danganguan@jluat.edu.cn。
4.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年鉴撰稿应当履行交付初稿、档案馆核验、协商审改、主管领导审批程序,形成最后文本。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档案馆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