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30 09:46
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根据《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与建设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及支撑材料目录》的相关内容,按时完成发展规划与建设组分项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提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发展规划与建设组负责1.1学校定位、1.2领导作用、1.3人才培养模式中5个观测点(学校定位与规划、领导能力、教学中心地位、领导体制、人才培养思路)自评报告的撰写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提交工作。
1.自评报告
(1)各责任部门要负责本部门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
(2)各协作部门要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积极提供详细的内容及支撑材料。
(3)自评报告内容与支撑材料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高度一致。
(4)要重点突出本单位工作的亮点、特色和典型做法。
(5)自评报告要以事实做支撑,认真客观整理成绩,直面问题并能分析到位,文稿要求文字通顺,并具有一定的逻辑性。
2.支撑材料
(1)各责任部门按照《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及支撑材料目录[20230609调整版]》的任务分工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协助部门按照评建工作的要求共同整理支撑材料。
(3)综述性材料本次也需提交,作为本次分项自评报告撰写的素材。
二、完成时间及报送要求
1.完成时间
各部门于5月24日之前将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j_fzgh@163.com,纸质版按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2.报送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审核本单位的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
(2)各部门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安排本部门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负责材料的撰写、收集、统计和报送工作,确保内容真实无误。
(3)各协助部门要积极配合责任部门,切实做好专项工作组的评建工作。
(4)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评建工作联系人,负责评建工作的日常联络,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请于5月8日前报发展规划处。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发展规划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