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 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 15:10

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廉洁过节有关要求,坚持廉洁自律原则,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纪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自律、自警、自省,不断巩固拓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效,要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实的行动扎实做好纠治“四风”工作,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二、严明纪律红线,坚守廉洁底线         节假日期间,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党性修养,破除特权思想,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的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钱物;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
学校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对各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走形式装样子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不收敛不收手,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公开通报典型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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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