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4-15 15:20

交通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降低实验事故发生率,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保证教学科研等活动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院党政负责人是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二、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实验室负责人要经常对实验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管理,学院每学期会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实验室实验员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学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叫停终止有碍安全的实验操作以及有碍安全的活动。

四、实验室以及仪器保管室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并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或储物柜存放,并制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教学实验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实验结束后,危险物品剩余部分必须立即清点归还,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七、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实验员负责。

八、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严禁抽烟,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九、对违反操作要求,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

十、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实验室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准入制度、检查制度等),完备安全防范措施,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要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设、清洁卫生工作。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学院定期对实验室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相关人员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实验室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应无积灰、蛛网及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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