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8 11:00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教材质量,充分发挥优秀教材在教学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21〕1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自编教材及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吉林省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以创新建设为引领,以分类建设为抓手,以特色建设为重点,以提升质量为核心,调动高水平教师和教学团队参与,集中立项建设一批代表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的优秀教材,着力打造一批彰显我校优势特色专业的品牌教材,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要求
申请立项教材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教材始终,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能够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能够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教材能够与时俱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能够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全方位育人的先进教学理念;能够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适应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类型需求;能够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经教学实践检验效果显著,反映区域特色与学校特点。
(三)教材能全面准确地阐述本学科先进理论与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充分吸收本学科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科学系统地归纳本学科知识点的相互联系与发展规律,能够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充分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果,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能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及时修订完善。
(四)教材能够体现以学生为本,符合认知规律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素质教育,具有启发性,富有特色,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实际使用效果好,深受师生广泛好评,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五)教材的呈现形式多样化,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教材更加生活化、情景化、动态化、形象化;积极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数字资源,以及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工作过程模拟软件、通用主题素材库以及名师名课音像制品等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具备动态、共享的课程教材资源库。
(六)教材主编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实力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学术不端行为或师德师风问题。
三、立项教材类型
教材立项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两种类型。
(一)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不超过6年(从立项当年的1月1日计算,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在两所以上学校使用、效果较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并能在立项后2年内实现再版(以下统称为出版)。
(二)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围绕“四新”建设、体现课程内容知识更新的教材。体现教材主要内容的学校自编教材(讲义),优先考虑在校内使用两轮以上的具有应用型培养特色的新编教材立项,立项后2年内由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不在本次重点教材立项遴选范围内。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1.教师申请。在编在岗教师(含实验、图书馆等教辅人员)均可申请或参与校级自编教材立项建设申请。原则上,申请立项教材主编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吉林建筑科技学院自编教材(新编、修订)立项申报表》(附件1)。同时,修订教材需提供教材样书和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修订方案等);新编教材需提供编写提纲及样稿、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和论证报告(由出版单位出具)。
注:申报教材须由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2.教学单位初审。各教学单位进行初审,按照推荐顺序填写《吉林建筑科技学院自编教材(新编、修订)立项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6月1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所推荐申报材料(申报表及相关辅助材料、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图书馆6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kjwcjxk@163.com。
3.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评审,评审会拟定于2021年6月4日进行,申请人以PPT形式汇报项目申请情况,时间限定在5分钟之内;接受专家质询,时间限定在2分钟之内。
5.专家组投票确定校级自编教材及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推荐名单,并进行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6.推荐参加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项目的教材,于6月15日前完成终稿修订完善工作。
五、立项建设管理
1.立项建设的自编教材主编,应积极组织编写团队按计划开展教材编写工作。
2.教材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所在单位,负有自编教材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强化组织领导,把立项教材建设编写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加大对立项教材的支持力度,确保立项教材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在做好校级自编教材立项申报的同时,科学安排好省级、国家级(重点)优秀教材申报工作。
3.学校将为立项教材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在立项建设期间开展不定期检查调度,视教材编写质量和进度情况,对立项名单进行调整。同时将自编教材建设情况,作为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和各级优秀教材遴选推荐的重要参考。
4.教材出版后及时报送教材样书至教务处备案。
5.立项建设教材公开出版且在校内正式使用后,学校将根据《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附件:
1.吉林建筑科技学院自编教材(新编、修订)立项申报表
2.吉林建筑科技学院自编教材(新编、修订)立项推荐汇总表
3.本科专业分类参考目录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