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8 14:00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保存、使用及管理程序,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 生,保障新学期学校实验教学的安全顺利开展,按照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及要求,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工作实际,对实验室教学保障准备、实验室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要求,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全面压实责任,积极主动做好实验室风险防控工作,做足做细学生进入实验室前期准备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完善事 故应急预案,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检查重点
1.检查实验教学准备情况:教学条件准备和教师教学准备是否到位,实验仪器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实验教学材料是否准备就位。
2.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情况:是否具有完善措施、健全机构和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等,是否做好实验教学与管理教师的实验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3.检查实验室消防安全情况:是否落实消防制度,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各类消防标志是否完善,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认其有效性。
4.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 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 等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双人双锁管理,是否建立严格的购买、运输、存储、领用、登记、使用、回收等管理规范,通风、监控、防火防爆等设施的设置和运行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配备安全急救设施和个人防护器材等。
5.检查实验室环境卫生情况:实验室是否清洁,安全通 道是否畅通,设备药品摆放是否有序,实验环境是否良好。
三、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3月1日至3月5日)
各单位要参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全面彻底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排查,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 2),明确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确保整改到位。
2.集中检查阶段(3月6日)
由学校主管领导带队,党政办、教务处、资产与设备管 理处、保卫处、后勤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大排查工作扎实进行,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做好统筹安排,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2.加强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全力保障学校安全。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取得成效。
4.《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年)》(附件 1)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 2) 电子版须于 3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172704892@qq.com,纸质版报送至图书馆二楼201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工作联系人:黄舒群,联系电话:0431-81865769。
此通知
附件:
1.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年)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