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6 12:00
各学院:
为了方便毕业生合理安排就业等相关事宜,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毕业生各项教学活动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合理规划好时间,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开展工作。
一、恢复学士学位授予提名资格程序
根据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细则》,学习期间因学术不端,考试作弊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取消学士学位授予提名资格的学生,若满足学校恢复资格的条件,可于6月3日至6月6日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学院于6月7日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报送。
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评优
暂定6月17日-6月21日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6月21日下班前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提交;6月22日-6月24日开展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三、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
根据教学进程安排,暂定5月20日下发毕业生成绩预审核工作通知;6月21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初审,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6月24日学校对毕业生的毕业资格进行终审;6月25日学校学位委员会终审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四、离校时间
根据教学进程安排,暂定毕业生6月26日毕业典礼、毕业离校。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此通知
附件:
1.2024届毕业生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