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教务〔2024〕23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2 17:17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转型改革、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 聚企业资源支持我校专业综合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及《吉林建筑科技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学校对接、共建共享,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人才培养改革。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根据自身学科特色及教学改革需求,积极组织师生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注册申报。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质量,2024年起教育部将构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三级实施体系,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由教育部公布立项结果调整为高校确定立项项目。
二、申报说明
1. 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2. 各企业项目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1。
3. 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
三、申报程序
1.各单位评审推荐: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课题进行审核评议,并按排序推荐。
2.各单位(部门)请于9月13日前将项目纸质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合作协议(附件3)(一式三份)、汇总表(附件4)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上纸质版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合作协议须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不加盖公章的word版本)发送邮箱:172704892@qq.com。联系人:黄舒群,电话:81865769,地址:图书馆201室。
3.学校评审公示:学校聘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从中择优立项,并在校内公示。
4.学校正式立项:所有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予以立项。

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
2.申报书
3.合作协议
4.汇总表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