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7 14:00
为了方便毕业生合理安排就业等相关事宜,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毕业生各项教学活动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合理规划好时间,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开展工作。
一、毕业生成绩预分析
各学院依据现有最高成绩,分析2025届毕业生成绩状态,分析1-7(9)学期必修课、选修课的成绩;选修课重点查看是否满足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要求,重点关注学籍异动的学生成绩,对未满足毕业学分要求的学生,各学院要进行重修报名的统一指导,确保学生知晓成绩预分析结果。
二、课程重修
1.重修报名
第3周进行第2、4、6、7、8、9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做好重修报名的指导。
2.重修授课
重修课程自第5周陆续开始上课。
3.重修考试
重修课程学习结束后,根据学校考务工作整体安排,陆续组织重修考试。
三、毕业信息采集及学籍信息核对
未参加2024年5月31日集体毕业信息采集的学生,暂定3月21日(周五)下午13:00进行第二次集中采集(学校附采集名单)。
四、恢复学士学位授予提名资格程序
根据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细则》,学习期间因学术不端,考试作弊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取消学士学位授予提名资格的学生,若满足学校恢复资格的条件,可于2025年5月26日至5月29日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学院于2025年5月30日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报送。
五、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评优
暂定6月18日-6月20日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6月20日下班前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提交;6月21日-6月23日开展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六、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
根据教学进程安排,暂定5月30日下发毕业生成绩预审核工作通知;6月22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初审;6月23日学校对毕业生的毕业资格进行终审;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6月24日学校学位委员会终审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七、离校时间
根据教学进程安排,暂定毕业生6月25日毕业典礼、毕业离校。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