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录取新生、在校生应征入伍,学籍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5-04-25 14:16

批准入伍的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当由其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入伍高校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县级征兵办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高校按规定审核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应在入伍离校前主动联系学校有关部门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办理完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手续后,学生可登录学信网查看本人学籍状态。此外,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应征入伍学生应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主动联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办理入学或复学手续。若超过规定期限未入学或复学的,学校将按规定做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