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合专利建档。学院管理人收到本院部“盘点盘活专利详单”后,应与院部领导及各专利负责人共同研讨,从项目依托、转化方向等方面研究,是否将本院部专利进行“组合专利”建档,优先将“组合专利”建档后,再由专利负责人登录平台进行建档。“组合专利”建档操作如下:学院管理员登录账号后可看到本院部所有存量专利,在拟组合专利的基本信息中可以选择“是否按照组合专利发布”,组合专利描述要说明整体技术方案,有利于后续平台向相关企业推送和转化。
(二)单独专利建档。专利负责人登录平台,选择导航栏“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在“存量专利基础库”中可以看到包括自己名字在内的截止目前全部有效专利(新增有效专利数据后续按月推送),认领自己负责的专利点击“建档”(仅对自己为第一发明人的专利,完成建档工作即可)。
1.建档填报内容包括:基本信息、是否属于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需在项目图片中上传项目立项合同书或结项证书)、专利实施状态(含产业化)、转化意愿(可接受的转化方式)、技术成熟度、专利自评、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需按照网站上给出的示例进行填写,学院管理员应着重审核此处。
2.专利自评标准如下:
一星:拟放弃的专利;
二星:作为技术储备,长期保护,不对外转让专利权,用来支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招投标的专利;
三星至五星:根据转化意愿、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自行评定。自评为五星的发明专利,在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中须详细填写,以便优先转化对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最高填至四星。
(三)建档内容填报后点击“保存”,填报信息成为草稿存于自评待审库中,点击“完成盘点”,填报信息提交至学院管理员,学院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信息进入可转化专利库中。在可转化专利库中的专利只能查看建档详情,无法再次进行编辑,如需修改请联系学校科研处进行下架操作,下架后专利回到自评待审库中,可重新进行建档。
附件《高校和科研机构“盘活行动”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供参考。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4 月 12 日前,各院部应确定是够进行“组合专利”建档;4 月 15 日前各专利负责人完成盘点,提交至学院管理员;4 月 26 日下班前学院管理员审核完毕,提交至学校。
(二)质量要求: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行动,完成此次“盘点盘活行动”后,已建档专利将展示在综合服务平台上,向省内企业匹配推送可转化专利数据,将推动我校专利产业化率和实施率显著提高,促进我校专利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专利负责人应对建档工作负责,填报的建档信息要真实、完整、
详尽,学院管理员负责监督、保证本单位建档工作进度。鼓励各部门或跨部门进行“组合专利”建档,以提高专利转化率。
(三)平台完成盘点的数据作为学院考核及发明人科研业绩奖励的基础数据,请各单位及全体专利负责人按要求完成建档工作。
(四)请学院管理人联系科研处于宛彤老师领取账号及此次需盘点盘活的“专利详单”。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 于宛彤
联系电话:81865199/18104414310
科研处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