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做好 2025 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6 09:44

各部门、单位:

    按年度工作计划,现启动 2025 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遴选推荐工作。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 2025 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的要求,今年教育厅项目计划采取聘请校外专家评审的办法遴选出推荐教育厅项目。请各单位在前期组织开展 2025 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校内预申报的基础上,开展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科研与学科专业建设相结合,发挥科研对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引导和激励教师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提供服务,同时为教师申报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和孵化工作。

    二、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立足地方、注重实效、鼓励交叉、突出特色、分类资助”的原则,面向全校,重点扶持中青年教师(含专技人员),鼓励开展基础性、原创性、地方及行业特色研究,鼓励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研究。择优推荐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三、选题范围

    申报人应根参照省教育厅《关于启动 2025 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 1)和《2025 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2)中的项目选题方向,结合自身科研能力和条件,自拟题目。鼓励依托学校已有的各类科研平台(中心、基地等)选题立项。

    四、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5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产业化培育专项三类项目。
    1.科技类和社科类分设“重大、重点、优秀青年、一般”四个层次。其中,重大、重点、优秀青年项目不设申报限额,一般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我校限额推荐15 项,一般自筹项目我校限额推荐 10 项。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未满 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重大、重点、一般项目(含自筹)申请人原则上

应未满 45 周岁。

    2.产业化培育专项分为“重点、一般”两个层次,不设申报限额,不做年龄要求。项目以经调研征集发布的“企业技术需求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3)为主要选题方向,高校科研团队需紧密对接企业技术需求,开展定向技术研发、定向技术服务和定向成果转化。申报此类项目需有较为成熟技术及专利支撑、有较好转化前期基础条件,能够在较短时间取得产业化进展。

    3.退休及兼职人员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有在研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项目人员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对项目负责人的学位及其他相关要求参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附件 6)项目申请人员相关要求执行。

    五、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按照教育厅通知及各学院情况综合分析,本次申报分以下情况:

    1.教育厅项目中除限额的一般项目(科技、社科,含自筹),其他类别层次只要符合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均可自由申报。

    2.对一般项目和一般自筹项目分两类申报,既申报人只能在一般项目和一般自筹项目选择其一进行申报。按照两个组分别评审,各自确立推荐项目。考虑学科和学院的分配均衡性,其中一般自筹项目实行学院限额申报,学院最多可申报名额为:建筑 2 项、土木 4 项、交通 2 项、能源 2 项、电机 1 项、计算机 1 项、管理 2 项、创意 2 项、外语 2 项、基础 2 项、马克思 2 项、数建 1 项;其他部门限 1 项。

    3.各学院在 6 月 30 日前需向科研处报送申报汇总表、校外评审专家信息(限1 人)、评审会腾讯会议号及评审时间;7 月 5 日前完成院内专家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督促各申报人修改项目类别、申报书内容等信息。7 月 9 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到科研处邮箱 kyxm_kyc@126.com,整体打包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xx 学院 2025 年省教育厅课题申报”。文件夹中包括完善后的汇总表(附件 4,每个学院报送 1 份)、各项目申报书(附件 5)(以“负责人姓名-申报书”命名,按照科技、社科、产业化三个类别分别建文件夹)。申报材料一经选定后将不得更改。

    (二)形式审查。科研处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驳回,对符合要求项目分类汇总整理。

    六、评审安排

    7 月 12 日前完成学校层面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含自筹)评审(重大、重点、产业化、优青项目由学院遴选推荐),确定拟推荐项目。本次评审采取“材料评审”方式,即专家评委会只审申报材料,不组织现场答辩。

    1.在满足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前提下,对科技、社科中通过专家组评审合格的重大、重点、优青可直接推荐申报教育厅项目;

    2.在满足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前提下,对通过专家组评审合格的产业化培育项目可直接推荐申报教育厅项目;

    3.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实行限额推荐,一般项目限额 15 项,自筹项目限额10 项,按照专家组评审结果进行推荐。对于未获本层次推荐的项目申报人,可在满足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前提下,选择其他层次参与申报;

    4.对专家组完全否定的项目,不推荐申报教育厅项目。

    七、系统填报及推荐

    1.7 月 13 日,科研处组织一般项目(含自筹)召开专家评审会,申报人现场听取专家修改意见;现场公布一般项目(含自筹)的推荐名单,对未被推荐的项目,告知修改申报层次。

    2.7 月 13-17 日,学院组织一般项目(含自筹)申报人修改申报材料。

    3.7 月 18-19 日,学院组织申报人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4.7 月 20-21 日,学校科研处进行系统审核、反馈修改意见、推荐上报。


    附件 1:关于启动 2025 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 2:2025 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

    附件 3:企业技术需求榜单

    附件 4:2025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 5:申报书模板(科技、社科、产业化)

    附件 6:参考文件


科研处       

2024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