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一般项目和一般自筹项目分两类申报,既申报人只能在一般项目和一般自筹项目选择其一进行申报。按照两个组分别评审,各自确立推荐项目。考虑学科和学院的分配均衡性,其中一般自筹项目实行学院限额申报,学院最多可申报名额为:建筑 2 项、土木 4 项、交通 2 项、能源 2 项、电机 1 项、计算机 1 项、管理 2 项、创意 2 项、外语 2 项、基础 2 项、马克思 2 项、数建 1 项;其他部门限 1 项。
3.各学院在 6 月 30 日前需向科研处报送申报汇总表、校外评审专家信息(限1 人)、评审会腾讯会议号及评审时间;7 月 5 日前完成院内专家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督促各申报人修改项目类别、申报书内容等信息。7 月 9 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到科研处邮箱 kyxm_kyc@126.com,整体打包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xx 学院 2025 年省教育厅课题申报”。文件夹中包括完善后的汇总表(附件 4,每个学院报送 1 份)、各项目申报书(附件 5)(以“负责人姓名-申报书”命名,按照科技、社科、产业化三个类别分别建文件夹)。申报材料一经选定后将不得更改。
(二)形式审查。科研处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驳回,对符合要求项目分类汇总整理。
六、评审安排
7 月 12 日前完成学校层面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含自筹)评审(重大、重点、产业化、优青项目由学院遴选推荐),确定拟推荐项目。本次评审采取“材料评审”方式,即专家评委会只审申报材料,不组织现场答辩。
1.在满足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前提下,对科技、社科中通过专家组评审合格的重大、重点、优青可直接推荐申报教育厅项目;
2.在满足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前提下,对通过专家组评审合格的产业化培育项目可直接推荐申报教育厅项目;
3.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实行限额推荐,一般项目限额 15 项,自筹项目限额10 项,按照专家组评审结果进行推荐。对于未获本层次推荐的项目申报人,可在满足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前提下,选择其他层次参与申报;
4.对专家组完全否定的项目,不推荐申报教育厅项目。
七、系统填报及推荐
1.7 月 13 日,科研处组织一般项目(含自筹)召开专家评审会,申报人现场听取专家修改意见;现场公布一般项目(含自筹)的推荐名单,对未被推荐的项目,告知修改申报层次。
2.7 月 13-17 日,学院组织一般项目(含自筹)申报人修改申报材料。
3.7 月 18-19 日,学院组织申报人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4.7 月 20-21 日,学校科研处进行系统审核、反馈修改意见、推荐上报。
附件 1:关于启动 2025 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 2:2025 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
附件 3:企业技术需求榜单
附件 4:2025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