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2 08:23
2021年6月1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形势与政策教研室根据吉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通知〉》精神,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研室主任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及修订的历程,阐述了高校教师学习该法的重要性,对《教育法》2015年的版本和最新修订的2021年的版本进行了对比学习,并就其中修订的五个条款以及其中的变化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同时要求各位教师秉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业余时间反复揣摩、作好笔记,切实领会其中的内涵。

教研室成员陈欣苗、黄山和孙冬分别就学习的内容谈了各自的心得体会。陈欣苗认为,内容修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教育法》是全面依法治教的基本法律,是中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其丰富了教育的指导思想,对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黄山认为,要把学习《教育法》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思想结合起来,更要使党的教育方针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耳熟能详、自觉运用的日常规范。孙东认为,要深刻领悟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领会新修订的《教育法》对保障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重要意义,秉承教育工作者的初心和使命,潜心教书育人,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做合格教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助理王海新对学习作了总结,指出,作为大学教师一定要精度法律全文,进一步加深对《教育法》的认识和理解,并将条文的要求贯穿到教书育人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