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9 15:24
摘 要:系统科学地推进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任务。进入新时代以来,国家对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的类型结构、国内区域结构、国际布局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和层次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取得了显著成效。当然,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结构的可持续发展存在机制运行不畅、规模与质量矛盾突出、学科专业结构贡献度低、层次结构中师资建设成效不显著、布局结构统筹不合理等问题,仍有待系统持续优化,进而提出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的展望。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结构;类型结构;区域结构;布局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层次结构。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系统梳理新时代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有关政策,分析其在政策推动下所取得的成效,不仅对我国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政策调整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对于我国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开拓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推进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在高等教育提质增效的新阶段,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面临着提质增效与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而对办学质量起到全局性影响的核心因素便是机制[23]。所谓机制是指各要素之间的结构关系及运行模式,而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保障机制主要包括审批准入、分类监管、评估认证以及处罚退出机制等四个环节[24],健全的机制能够为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根本保障。现行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的适用性以及对国内办学主体的指导性逐渐减弱,也将随之降低了高校办学过程中应对风险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此外,监管机制的不完善也为中介机构提供了巨大市场,高校在中外合作办学的申报、运行及质量评估等环节中依赖中介机构包办,主体性被削弱,不免导致办学行为不合规范、办学秩序受到干扰、优质的国际教育资源无法与主体高校有机融合等一系列影响中外合作办学可持续发展的负面效应。
在后疫情时代,中外合作办学规模无法满足社会对一流国际化教学的需求。从规模角度,2020年,为解决疫情带来的留学难问题,中外合作办学被教育部允许引导与分流部分出国(境)求学受阻的学生在国内完成学习,41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49个项目临时性扩招。2021年,教育部继续支持以中外合作办学等形式缓解我国学生出国学习需求,但全国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的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仅72个[25]。与之相反,近年来,我国出国留学人员逐年大幅增长,仅2019年我国约有70.35万人出国留学,与2018年相比增长6.25%[26],现有自主招生的合作办学机构/项目难以解决因新冠肺炎疫情“积压”的留学需求。从质量角度,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指引下,教育行政部门及中方办学高校积极重视对国外教育资源准入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申报阶段的审核,而对中外合作办学中的培养方案、师资建设优化、课程设置等方面却缺少进一步的制度引导,导致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目前的质量发展不均衡。
新时代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始终在服务教育对外开放中不断提质增效。在“十四五”开局之际,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应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完善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政策,以更加系统、科学的方式统筹和优化中外合作办学的类型结构、国内区域结构、国际布局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以及层次结构,是未来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
文章节选自《黑龙江高教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