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训练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16 16:13

为加强学校工程训练中心安全管理,减少中心的安全隐患,降低实验事故发生率,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保证教学科研等活动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中心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中心负责人要经常对实训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管理,中心负责人需定期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加强实践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确立指导教师为实践教学活动第一责任人。

三、中心指定负责人负责实践教学活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各教学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加强与各教学单位沟通联系。

四、中心需根据实践教学活动的特点,建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须全程参与,不得擅自离岗。

六、指导教师必须按时到岗,向学生宣讲安全注意事项以及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存在安全风险的操作,指导教师必须进行现场演示,并根据实习实训教学活动的具体内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在学生进行操作前检查安全防护用具的穿戴是否规范。

七、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或储物柜存放,并制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实训工具及设备领用时必须经中心管理人员签署同意,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实训结束后,危险物品剩余部分必须立即清点归还,并做好详细记录。

八、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九、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中心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专人负责。

十、实践教学场所内不得使用明火,严禁抽烟,有违反者,中心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十一、学生进入实习实训场所必须自觉服从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实践教学过程中,一旦发现仪器设备有损坏、出现故障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保护现场,并报告指导教师或中心管理人员。

十二、实践教学活动完毕,教师应指导学生及时清理、打扫实践教学场所,将仪器设备、工具等妥善整理并放归原位,关闭水、电、气、门窗后方可离开实践教学场所。

十三、实践教学场所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教师和学生须及时拨打保卫处电话,应立即通知中心管理人员并向学校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十四、实践教学场所发生紧急事故时,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保护师生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同时妥善保护学校公共财产。


工程训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