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5 08:53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 计工作的通知》 (教发厅函〔2025〕25号)精神及省教育厅 2025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议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 校教育事业统计质量 ,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 ,确保我校 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统计工作的系 列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加强党对教育统计工作的全面 领导,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严格落实防范和惩 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将党纪学 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的成效,为学校建设提 供真实可靠、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2.做好统计调查。严格依据新修订的《教育事业综合统 计调查制度》开展工作,强化源头数据质量监管,明确数据 填报、汇总、 审核、上报等环节的规范要求,压实逐级审核 责任,确保数据有源可溯、有据可查,按时保质完成统计调 查任务。
3.强化质量控制。构建“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专 人负责、逐级落实 ”的责任体系,遵循“谁主管、谁负责、 谁统计、谁负责 ”原则保障数据准确。 同时,加强统计工作 组织领导,建强统计队伍,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实现行政 记录与统计数据有效衔接。
二、填报要求
1.确保数据真实。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统计责任体系, 认真研究统计指标内涵,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原始台账,逐级 审核源头数据,杜绝修改、篡改、伪造、编造虚假的统计支 撑资料,确保各类教育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2.严格数据核验。各单位要将2025年度数据与2024年度 数据进行对比检查。对两年度数据增、减比例在20%以上的, 要另外附详细说明及佐证材料,经填报人、部门负责人、主 管校领导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3.规范数据填报。各单位要注意各项指标的统计时间分 为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要按要求填报。 同时,应在下发的 制式表格中填报数据,不可改变表格原格式。
三、报送要求
1. 电子版:表格及相关台账。发送发展规划处邮箱: cj_fzgh@163.com。
2.纸质版:表格及相关台账。要求:填报人、部门负责 人、主管校领导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
3.材料报送时间:各部门请于10月16日前提交至发展 规划处(图书馆608室)。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发展规划处联系。
联系人:陈丽丽
联系电话:18686442663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发展规划处
2025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