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造学院】[2025]22号-关于做好2026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9 15:37

各部门、单位:

 现就做好202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在前期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校内预申报的基础上,开展相关工作。

一、选题方向

 申报人应参照省教育厅“2026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2)中的项目选题方向,结合自身科研能力和条件,自拟题目。鼓励依托学校已有的各类科研平台(中心、基地等)选题立项。同等条件下,教育厅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6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产业化培育专项三类项目。




 1.优秀青年项目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2.产业化培育项目以“企业技术需求信息统计表”(附件3)为主要选题方向,高校科研团队需紧密对接企业技术需求,开展定向技术研发、定向技术服务和定向成果转化,此外,“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负责人可依托实验室申报校企合作研发项目。

 3.退休及兼职人员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有在研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项目人员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组织申报

 1.对一般项目和一般自筹项目分两类申报,既申报人只能在一般项目和一般自筹项目选择其一进行申报。按照两个组分别评审,各自确立推荐项目。考虑学科和学院的分配均衡性,其中一般自筹项目实行学院限额申报,学院最多可报名额为:建筑2项、土木3项、交通2项、能源2项、电机2项、计算机3项、管理3项、创意2项、外语2项、基础2项、马克思2项、数建1项;其他部门限1项。

 2.各学院在7月31日16点前以部门为单位向科研处报送申报汇总表(附件1)、各项目申报书(附件5)(以“负责人姓名-申报书”命名,按照科技、社科、产业化三个类别分别建文件夹)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xm_kyc@126.com,整体打包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2026年省教育厅课题申报”。申报材料提交后将不得更改。注意:各类别申报书一定要使用本通知中的模版。

 (二)形式审查

 科研处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驳回,对符合要求项目分类汇总整理。

 (三)评审安排

 8月7日前完成学校层面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含自筹)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本次评审采取“材料评审”方式,即专家评委会只审申报材料,不组织现场答辩。

 1.在满足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前提下,对科技、社科中通过专家组评审合格的重点、优青可直接推荐申报教育厅项目;

 2.在满足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前提下,对通过专家组评审合格的产业化培育项目可直接推荐申报教育厅项目;

 3.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实行限额推荐,一般项目限额10项,自筹项目限额15项,按照专家组评审结果进行推荐。对于未获本层次推荐的项目申报人,可在满足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前提下,选择其他层次参与申报;

 4.对专家组完全否定的项目,不推荐申报教育厅项目;

 5.对未参加本次申报评审的项目不予受理和推荐。

 四、系统填报及推荐

 1.8月9日前,科研处组织反馈专家修改意见;对未被推荐的一般项目(含自筹),告知修改申报层次。

 2.8月10-12日,学院组织申报人修改申报材料。

 3.8月13-15日,学校科研处统一组织申报人完成系统填报工作,集中指导地点后续通知。

 4.8月16-18日,学校科研处进行系统审核、推荐上报。

 附件1:2026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202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

 附件3:企业技术需求信息统计表

 附件4:参考文件(结项标准+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5:项目申报书模版

科研处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