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24 20:38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要求,规范我校高等教育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研究基地在教育教学改革、优质资源共享、学术人才培养中的核心辐射作用,依据《吉林建筑科技学院高等教育研究基地遴选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研究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通过公开遴选、择优立项,建设一批定位清晰、特色鲜明、成果突出的校级研究基地,打造教育教学研究核心阵地与人才培养平台,推动全校教育教学研究水平整体提升,为学校内涵发展与特色办学提供有力支撑。
二、遴选范围
全校各教学单位、部门均可牵头或联合申报,申报方向需聚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关键领域,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与发展需求。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严格对照《管理办法》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要求,具体包括:
1.高度重视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政策支持及经费保障等方面有明确举措,管理制度规范有效;
2.拥有专兼职结合的研究团队,基地负责人及各研究方向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团队职称、年龄结构合理,硕士学位占比不低于80%,且包含一定比例35岁以下青年教师,成员具有丰富教研经验;
3.具备独立研究及办公场所,配备必要设备及充足专业图书资料;
4.已形成至少3个具有鲜明特色的教育教学研究领域,每个领域拥有标志性、可推广的研究成果;
5.教研工作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效显著。
四、遴选名额与周期
本次遴选不超过4个校级研究基地;研究基地建设周期为三年,实行“定期检查、动态管理”机制。
五、申报材料与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吉林建筑科技学院高等教育研究基地申报书》(附件1),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A4纸装订),电子版(申报书Word版、附件材料PDF版)发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邮箱:cjxygjs@163.com,邮件主题标注“校级高等教育研究基地申报+申报单位名称”;
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崔莉莉,联系电话:81865820。
六、遴选程序
各教学单位、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采取“负责人答辩+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拟立项基地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印发立项文件。
七、相关要求
申报单位需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若存在学术不端或材料造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申报单位应结合自身优势,明确研究方向与建设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年建设方案及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基地建设有序推进;
未尽事宜参照《吉林建筑科技学院高等教育研究基地遴选及管理办法》执行,由高等教育研究所负责解释。
此通知。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