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2 15:41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保存、使用及管理程序,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新学期学校实验教学的安全顺利开展,维护实验教学的良好秩序,保证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普通本科高校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提示函》文件精神及要求,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工作实际,对实验室教学保障准备、实验室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校内所有实验室、实训场所。
二、检查内容
(一)实验教学准备
1.各教学单位要对本学期实验课程安排、教学条件准备、教师教学准备和实验耗材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
3.要求实验指导教师至少提前一周进入实验室熟悉实验环境、仪器设备,预做实验项目,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
1.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是否健全,要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和危险源周期管理制度;各教学单位要对全体从事实验教学与管理的教师进行一次实验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内容主要包括主讲人、教育内容、出席人数、缺席人数、培训效果等。
2.结合实际情况,系统全面地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水、电、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等设施的规范管理等进行检查,将安全检查内容、人员及后续的隐患处置落实具体,保障实验室安全。
3.对实验室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消防设施有效性及配置的合理性,降低实验室消防安全风险。
4.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检查,安排人员对实验室进行清洁,做到安全通道畅通,设备药品摆放有序,实验室环境清洁,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三)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为落实我校合格评估要求,各单位需结合教学过程性资料专项检查中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检查问题,重点检查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的整改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安排
1.自查自纠(8月22日至8月28日)
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有关检查要点,对本单位所属实验室、实训场所开展全覆盖安全自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 2),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明确隐患和问题,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2.现场抽查(9月1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实验室、实训场所进行现场抽查,检查各单位安全管理、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检查工作扎实开展,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安排部署好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加强重要危险源的风险隐患排查。同时,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现状和管理难点进行研判,结合学科和实验室特点,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分级分类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2.各单位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并于8月28日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jjxk201@163.com,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图书馆201室)。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监控和督查,督促教师规范教学行为,严明教学纪律,提高教学质量。需要教务处协调解决的问题,一并提交,教务处将协调有关部门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处理。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