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教务〔2025〕54号-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5 15:03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要求,扎实推进我校2026届毕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切实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依据《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规定(修订)》,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决定对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早启动、早准备、早落实”机制。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教学单位须及时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本单位相关工作,强化对毕业设计(论文)全流程的指导与管理。要做好宣传动员,引导全体师生从思想上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需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协调毕业设计(论文)与就业等工作的衔接,从时间规划、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入手,切实加强和改进各环节管理。工作重心应聚焦于提升成果质量与培养学生实际能力,着力夯实学生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所需的核心基础能力。

二、基本要求

(一)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明确各环节工作内容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在严格执行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各教学单位需进一步强化并完善院级层面的规范化管理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流程与进度节点。围绕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论文定稿、评阅、答辩等核心环节,制定兼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具体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提高指导水平

1.学院要对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表》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讲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同时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工作认真负责。提倡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等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各学院结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需要,可选派校内教师同时参与指导。

2.为保证质量,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超过8人;对初次担任指导工作的初级职称教师(简称:助导师),需由助导师本人提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资格申请,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批准,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同时,学院应安排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其工作,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确因不可抗力因素需更换指导老师的,须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报教务部备案,同意后需在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指导老师调整。

3.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学院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随时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指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要定期深入各专业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尤其要定期深入一线对外聘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及质量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三)加强选题管理,提高选题质量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以所学专业的内容为主,与生产实践、科学前沿和社会发展相结合,题目要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和现实意义,具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应尽可能结合学生择业、就业的实际情况,突出我校人才培养特色。

2.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须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和审核工作。针对学生选题进行指导,并根据学生的情况和教师的指导力量合理安排选题,学生一般不做本专业以外的选题,也不宜做没有指导力量的选题。题目或内容要根据学科发展每年进行更新,选题数量不少于学生人数。

3.选题应保证类型的多样性,要求学生“一人一题”,提倡“真题真做”,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比例应占总数的60%以上。

4.各教学单位需在维普系统上提交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请,经教研室、学院及督导组审核后执行。题目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确需改变选题的,须由指导教师在系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更改申请,经教研室、学院及督导组审核同意后确认调整。

5.为落实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自本届学生起,各专业须统一组织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题目确定后,各学院应督促各专业学生通过管理系统完成开题报告及外文文献翻译成果提交,学生查阅的文献资料中,至少阅读1篇与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相关的外文文献,并翻译成中文,字数不少于4000字。

(四)规范论文格式,提高论文质量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论证严密、数据正确、结论合理、层次清楚、文字通顺、图表清晰,有独立的观点和见解。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按规范格式写作,涉及他人的观点、数据或计算公式的要标注出处,明确列出引注或参考文献。具体格式如下:

1.题目: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具有高度的概括性,要简明、恰当,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英文题目要与中文题目相对应,词汇、语法使用准确。

2.中英文摘要:中英文摘要应简要说明毕业设计(论文)所研究的内容、目的、方法、结论、主要成果和结论,字数一般应在300至500字之间。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一致,词汇和语法必须准确。

3.关键词:关键词是论文的文献检索标识,应是能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为3-5个。

4.目录:按论文章节次序编好页码,一般目录中应含两级以上标题。

5.正文:毕业设计(论文)按形式可分为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

6.参考文献:参考文献视论文写作实际需要而定,原则上要求参考文献应不少于15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总文献数的20%—30%,全部在正文中被引用,鼓励学生引用近五年的最新学术研究成果。

(五)精心组织实施,做好中期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将在2026年春季学期第7-9周进行,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指导教师需对学生阶段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在维普系统内如实填写学生工作进度、学习态度、成果质量等情况,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建议,对进度缓慢、工作滞后者要及时督促,确保学生按时完成。

(六)从严把控关键环节,规范评阅答辩评分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与评分工作,及时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后上报教务处。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总体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成绩为“优秀”的学生人数不应超过本专业答辩总人数的15%,成绩为“良好”的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答辩总人数的35%。在评阅、答辩中,重点看学生成果,看成果是否规范,看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应用知识能力、写作的能力、表达交际等能力。

(七)坚持择优推荐,做好优秀遴选

各教学单位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学校关于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完成推荐工作。教务处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照学校评选标准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公布、下发文件。作品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学校将进行表彰。

(八)规范材料归档,注重工作总结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进行自检自评,认真分析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撰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明确以下几个方面: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整体情况,包括毕业生情况,选题性质、来源、难度、与人才培养目标对应情况,学院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实施、教师及专家评阅、答辩等过程情况;本单位执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情况;对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2.材料归档

各学院须将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含电子文档)登记造册,编号归档,归档资料应项目齐全、内容无误,做好归档。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电子文档,由教务处统一报学校档案馆长期保存。

(九)做好协同毕业设计

为持续推进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的人才培养新机制,促使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学校继续在2026届毕业生中开展BIM协同毕业设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另见《关于开展2026届BIM协同毕业设计的通知》,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指导教师选聘和学生遴选工作,联合数字建造学院高质量完成2026届协同毕业设计。

(十)做好过程监控,完成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研究、部署、指导、检查本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到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持续推动信息化管理

1.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我校将全面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依托学校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实现题目申请、任务书填写、开题报告提交、题目变更申请、中期检查、周志撰写及设计(论文)成果上传、查重及AIGC检测、格式检测等全环节线上闭环管理与实时督导。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完成后,学生可通过系统下载全套工作手册电子版(工作手册中不包含《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更改申请表》,如有题目变更情况,需单独下载存档),各学院需指导学生按规范完成纸质版装订与存档工作,确保材料完整性与规范性。

2.指导教师是电子资料归档的第一责任人,对电子归档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学院负责督促电子资料的归档和检查电子归档资料的完整性。

3.学校教学督导组将采用线上抽检方式对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各学院务必按照相关要求按时保质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过程性材料,若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郎老师联系(电话:0431-81865769)。

       四、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注:纸质版材料经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图书馆201);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sjjxk201@163.com。

       五、其他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依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及任务要求,制定好本学院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2月5日将纸质版工作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务必维护好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指导教师信息,方便后期各项数据采集。

3.各学院需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材料的准备,在完成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后,检查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终稿情况,提前准备我校2026届抽检信息汇总表及抽检专家报送信息汇总表,确保2026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论文抽检工作顺利进行。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