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关于举办2024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8 22:17


关于举办2024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开发区教科局,梅河口市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技能大赛在引领“三教”改革、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4年3月-7月。

二、赛项设置

   在充分征求各地各校意见建议基础上,2024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共设160个赛项,其中中职组51项、高职组106项、教师组3项,赛项设置见附件1、2、3。

三、参赛要求

(一)学生参赛资格

   中职组参赛选手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高职组参赛选手必须是高职或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含技师学院)在籍学生。

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省级赛项。

(二)教师参赛资格

   参赛教师必须是相应组别院校(含技工院校)在职教师。

(三)组队与报名

   1.中职组:以市(州)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参赛,各地区设领队1名,负责赛务协调和组织工作。各地区须按赛项分类汇总填写2024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将电子版报送至各赛项省级负责人,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2.高职组:以院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各参赛院校设领队1名,负责赛务协调和组织工作。参赛院校须按赛项分类填写2024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将电子版报送至各赛项承办院校负责人,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获奖人数占全体参赛队员总数的15%,二等奖获奖人数占全体参赛队员总数的25%,三等奖获奖人数占全体参赛队员总数的40%。

   2.团体奖项:对参加大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

   3.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获相应赛事的“优秀指导教师”称号。个人赛项每名选手原则上不超过1名指导教师,团体赛项每队原则上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代表我省参加202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为其指导教师颁发“金牌教练”荣誉证书;获得二等奖选手,为其指导教师颁发“银牌教练”荣誉证书;获得三等奖选手,为其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省赛已获得该奖项的教师不重复颁发。

五、相关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赛、市赛工作,不断扩大师生参赛覆盖面,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建,不断深化“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模式改革,持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2.各赛项承办院校要切实做好赛事组织保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安排、赛事流程、人员分工等,切实为大赛平稳有序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3.各参赛院校为参赛选手及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医疗保险,费用由参赛院校承担。

   4.比赛期间参赛人员的食宿由承办院校统一安排,费用由参赛院校承担。




吉林省教育厅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