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3 12:00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规范性管理,尽早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与改进,持续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办法(试行)》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总体安排,确保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时间安排
2024年4月15日至5月6日。
二、检查组织形式及内容
采取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指导教师检查
指导教师于4月30日前完成对每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工作进度情况,包括是否按计划执行工作进度,是否独立完成任务,完成质量如何等;
(2)工作态度情况,包括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认真程度、纪律及出勤等情况;
(3)前期已完成工作的质量情况,包括开题报告、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周志、中期检查表等。
2.学院检查
各教学单位于4月30日前完成对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的自查,检查内容包括: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任务书审核情况;
(2)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或实习或工程实践或社会调查完成的题目数量情况;
(3)指导教师指导与答疑、对学生考勤、各阶段工作检查和考核等情况;
(4)指导教师开展中期检查情况。
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形成书面自查总结(模板见附件1),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自查总结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邮箱331083147@qq.com,纸质送至图书馆201),自查原始过程资料本单位留存备查。
3.学校检查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会在学校组织的期中教学检查中,对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材料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工作要求
在检查过程中,各学院要切实安排好毕业生创作时间,严格把控工作进度,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各个角色(学生、指导老师、教研室主任、各学院管理员等),能够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各相关任务。
1.请各单位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2023学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结果的通知》,逐条对标专家意见,指导教师须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督促学生及时修改,未经修改的成果不允许进入下一步工作中,避免出现问题毕业设计(论文),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
2.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领导全面负责,根据通知精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成立自查小组,切实做好中期检查的各项工作的安排和实施。
3.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要对中期检查工作进行全程质量把控。对工作进度明显滞后或如期完成有困难的学生,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后期管理,帮助和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4.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以教学简报形式予以通报,并禁止进行一切形式的课题变更。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落实中期检查各项要求,切实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执行进度。
此通知
附件:
1.XXX学院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总结(模板)
2.2022/2023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结果反馈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