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4 21:33
各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选编教材和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为更好地落实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决定进行2023版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出的全部课程都应编制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分为理论、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两类,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包括课程设计、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三类教学大纲。
二、编制原则
1.贯彻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原则
贯彻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构建优化通识教育课程、融通学科专业基础平台、夯实专业特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的应用型课程体系。以本学科的知识体系为教学大纲编制的基本依据,及时引入相关学科领域的最新知识和技术,促进课程内容的更新迭代。加强“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突出学科、专业、课程特色,对标“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一流课程”要求,整合优化课程内容,合理增加课程难度,提升教学内涵,进一步凝练特色,积极推动课程改革,全面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2.融入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原则
为促进我校培养的工程类专业人才与工程师教育相衔接,增强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对行业产业发展的适应性,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在教学大纲编制过程中,要将课程目标、教学要求、教学内容、课程考核、教学评价等内容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中的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达成度相互关联起来,建立可量化的课程质量评价体系。
3.改革教学方法原则
以信息技术为支撑载体,以创新教学方法为主要途径,聚焦课程目标达成度提升,充分利用在线教学学习空间,挖掘优质教学资源,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常态化;鼓励教师依据教学内容特征,灵活运用项目教学、翻转课堂、微课、现场教学、专题调研等新型教学方法。广泛应用新型教学平台和教学终端,增强师生互动,形成对话、研讨的课堂氛围,在互动与讨论中激励学生主动参与、自我反思和团队合作学习,凸显以学生为中心。
4.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精神,深入挖掘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将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自信为主线,进行家国情怀、职业操守、科创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5.注重实践创新原则
实践课程应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以“加强规范、保障安全、强调综合、突出创新、注重人文”为实践教学基本要求,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课内学习和课外实践相结合;结合课程实际,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课堂教学中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职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完善从专业认知、课程实训到课程设计、专业实践的多层次、递进式的实践教育体系,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打下良好基础。
三、编制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在院长(主任)的统一领导下,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编制教学大纲,教研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教研室应在充分研讨、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和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由经验丰富的讲师及以上的主讲教师执笔编写教学大纲,每名教师承担教学大纲的编写任务原则上不能超过6门。各教学单位组织专门会议进行论证审定,做好统筹和把关工作。跨单位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由开课教研室及时与学生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并编制。
2.教学大纲须按学校统一格式编制(见附件1),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时、课程性质等课程基本信息必须与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更改。课程名称相同但课程性质、考核方式不同,若教学内容及教学设计相同,可合并编写同一个大纲(目录中应体现课程编码);若教学内容及教学设计不同,应分别编写不同教学大纲。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材选用、授课计划与教案编写、考试命题、课程评价等教学活动。
3.制定教学大纲时应注意参考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指导意见,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工学类专业要求按照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见附件2)进行教学大纲内容的整理;采用网络在线课程及翻转课堂形式的课程,除完成教学大纲的编制外,在课程实施前需制定具体的运行方案。
4.根据各门课程的性质和特点,应明确课程思政的主要内容、途径及预期效果。结合具体的教学章节内容,选取适当教学案例进行深化和拓展,增强课程的思想引领性,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所有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其教学大纲应严格按照“马工程”重点教材的内容进行编写。
5.课程教学大纲须做到文字严谨,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形式美观,标题、序号、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须规范使用。
四、时间安排
1.教学大纲编制与教学单位初审(4月24日—5月31日)
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组编写教学大纲,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讨论修改;各教研室组织专家对教学大纲进行审定,课程大纲制定者和审定人不能为同一人;审定后报专业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以后方可确定初稿。各教学单位以教研室为单位,按类别分别编制好教学大纲的目录(见附件3)及文稿进行整理,形成初稿(初稿整理层级样式见附件4)。
6月1日前将教学大纲Word版(教学大纲以教研室+大纲类别进行命名,单独编制)发送至教学建设科邮箱jkjwcjxk@163.com,联系人:徐佳。
2.教务处形式审查(6月1日—6月22日)
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教学大纲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至各教学单位,各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3.提交终稿(6月23日)
各教学单位将修改后的最终版教学大纲进行汇编,将汇编后的教学大纲Word版、PDF版提交至教务处。
此通知
附件:1.教学大纲模版
2.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3.教学大纲目录模版
4.教学大纲初稿层级样式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