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8 13:09
为发挥学校办学的优势和特色,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发挥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专业知识面,进一步提高就业竞争力,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培养计划的基础上修读辅修专业,根据学校《辅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21〕159号规定,现将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具有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学籍在读的2023级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9日——9月27日。
三、开设专业
见《吉林建筑科技学院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名单》(附件1)
四、报名方法
学生填写《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附件2),于9月27日前报学生所在学院教科办。
五、录取程序
1.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于9月30日前将《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汇总表》上报教务处考务科。
2.教务处进行资格复审,于9月30日公布各辅修专业学生名单。
3.辅修专业学生于10月9日前,根据教务处公布的辅修专业学生名单到财务处公众号缴纳辅修学费和教材费。
4.辅修专业学生于10月12日前持身份证、校园卡、缴费凭证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报到注册。
六、其他
1.报名前请详细阅读《关于印发《辅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字〔2021〕159号)附件4要求。
2.报名时请详细考量自己的兴趣、精力和主辅修之间的关系,其中获得授权的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请慎重报名。一旦被辅修专业确认录取、缴费后,不再办理辅修专业退费。
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计划10月份进行辅修专业课程学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此通知
附件:
1.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名单
2.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3.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汇总表
4.《关于印发《辅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字〔2021〕159号)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