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4 10:00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学校教学正常运行,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办学条件,加强实验实训教学资源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教学内涵式发展,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安排,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实验室建设项目应符合学校的整体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已有实验室的基础、专业实践教学需要和科研工作需要、不同学科专业之间的资源共享、实验室整合和设备更新、实验室和设备的利用率、学校实验用房和设备经费的可能等多种因素。
1.目标明确,突出重点。
实验室建设要符合学院发展及学科专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符合教育教学改革的新理念新思路,科学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理清建设思路,突出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比率等重点。
2.合理定位,突出特色。
实验室建设既要立足现实需要,又要着眼未来发展, 坚持以教学为主,兼顾科研;突出实验室建设思路、模式、设计、管理等方面的特色,有效支撑应用型人才培养。
3.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结合现有基础条件和学科发展需要, 全盘考虑,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有效协调人、财、物的综合运用,合理安排实验室建设总体目标和分步实施计划。同时,明确实验室建设的重点项目,在保证重点项目的前提下,兼顾其它项目的建设。
4.资源共享,提高效益。
实验室建设要根据学校的实际,区别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的特色和优势,努力构筑跨学院、跨专业的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更好地整合校内现有实验教学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利用率,发挥实验室的整体综合效益。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5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本单位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切实从人才培养目标出发,充分考虑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做好实验、实训、实习项目设计,本着“学生中心、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论证充分”的原则进行申报,增强项目申报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认真填写并按期提交申报书。
2.申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验教学需求及现有实验室使用现状开展申报工作,做好整体规划,考虑先进性和实用性,注意资源整合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3.申报项目要经专业和学院集体讨论研究,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专业负责人或课程组负责人;(2)学科带头人、科研团队带头人或科研平台负责人;(3)实验中心主任或教研室主任。
4.实验室建设项目应充分考虑实验室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统一,明确目标,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建设。
5.申请项目经费应本着科学、合理、求是的原则,加强准确性和严格性,不得乱报、虚报和漏报。
6.各单位要做好实验室自评工作,全面掌握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整体状况,总结交流实验室建设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实验室建设、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阶段(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29日)
1.申报单位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及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其他同类高校实验室建设经验与有效做法,认真设计,充分论证。
2.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申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规范填写《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2025年)》(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汇总表),《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和《2025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利用率附表》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172704892@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实践教学科(图书馆201)。
3.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时应与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硬件、家具、电脑网络仪器设备、装修设计等事项的沟通工作,并在申报书中做好体现。
(二)审核及立项阶段(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13日)
1.教务处根据实验室建设工作相关要求,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报送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初审。
2.教务处汇总2025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审,形成评审结果,并提交学校领导审批。
(三)建设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3月)
学校根据专家组和董事长审批结果,公布2025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名单,申报单位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及时启动实验室项目建设工作。
联系人:黄舒群,电话:0431-81865769
此通知
附件:
1.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2025年)
2.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3.2025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利用率附表
4.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实验室及实验仪器设备利用率计算方法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