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7 14:04
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强化实验室安全保障机制建设和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加强期初实验室教学准备,保证期初实验室教学运行稳定,根据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两会前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通知要求,按照学校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学校组织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校内教学实验室(实训场所)与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重点
1.检查实验教学准备情况:教学条件准备和教师教学准备是否到位,实验仪器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发现故障是否及时报修。
2.检查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本次集中检查2024学年秋季学期各实验室实验设备使用登记情况。
3.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情况:是否具有完善措施、健全机构和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等,是否对全体从事实验教学与管理的教师进行实验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是否做好培训教育记录。
4.检查实验室消防安全情况:是否对实验室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各类消防标志是否完善,是否做好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问题,保证能快速稳妥处置,保障人员安全,防止、控制负面舆情。
5.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双人双锁管理,是否建立严格的购买、运输、存储、领用、登记、使用、回收等管理规范,通风、监控、防火防爆等设施的设置和运行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配备安全急救设施和个人防护器材等。
6.检查实验室环境卫生情况:实验室是否清洁,设备药品摆放是否有序,实验环境是否良好。
7.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已对师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实验室实验室活动监管,尤其做好新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准入和培训,防范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
三、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为各单位自查、学校集中检查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自查阶段(2月28日至3月5日)
各单位要参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全面彻底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排查,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明确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确保整改到位,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2.集中检查阶段(3月7日)
由学校主管领导带队,党政办、教务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后勤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大排查工作扎实进行,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做好统筹安排,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2.加强安全教育。各教学单位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全力保障学校安全。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取得成效。
4.《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电子版须于3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sjjxk201@163.com,纸质版报送至图书馆二楼201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工作联系人:黄舒群,联系电话:0431-81865769。
附件:
1.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