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教务〔2025〕7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春季学期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4 12:00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转型改革、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我校专业综合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及《吉林建筑科技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 2025年度春季学期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学校对接、共建共享,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人才培养改革。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根据自身学科特色及教学改革需求,积极组织师生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注册申报。
二、申报说明
1.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创新创业教育 改革 ”、“ 师资培训 ”、“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 ”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2.各企业项目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1。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 ”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
三、申报程序
1.各单位评审推荐: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课题进行审核评议,并按排序推荐。
2.各单位(部门)请于3月17日前将项目纸质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合作协议(附件3)(一式三份)、汇总表(附件4)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上纸质版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合作协议须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不加盖公章的word版本)发送邮箱:sjjxk201@163.com。联系人:黄舒群,电话:81865769,地址:图书馆201室。
3.学校评审公示:学校聘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从中择优立项,并在校内公示。
4.学校正式立项:所有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予以立项。

附件:1.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
2.申报书
3.合作协议
4.汇总表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