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5 13:32
一、在校长、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教务处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教学改革精神与教学工作的指导方针,执行学校有关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教学建设的方针政策;
三、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的制定;
四、负责制定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全校教学情况,向校领导提出改革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指导检查各教学单位工作;
六、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学中的各种问题;
七、主持学校日常教学运行工作;负责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负责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及实践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工作;
八、定期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成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九、负责学校教学奖励与资助工作;
十、负责相关教学经费预算的编制与执行;
十一、负责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教务处管理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协调各科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校领导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