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9 14:13
为保障大学教室多媒体设备稳定运行,提升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适用于校内教学用教室的投影仪、电子白板、电脑主机、音响等多媒体设备。
当节课任课教师需爱惜多媒体设施,杜绝将任何液体,过重物品放置在桌面,同时任课教师需按多媒体操作流程说明依次开启总电源、电脑、投影仪等。若设备异常,立即停止并报修,报修办公电话:0431-81865511。
任课教师可正常使用预装教学软件。如需额外安装,提前向网络信息中心办公室申请,说明软件信息及来源合法性,由技术人员统一安装。严禁安装无关软件,不得私自卸载预装软件。网络信息中心办公地点:电气信息馆415室。
一、日常维护。多媒体管理人员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包括多媒体设备运行情况与软件运行情况。教室管理员巡查时,发现设备表面污渍等简单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复杂问题报告网络信息中心办公室。任课教师使用前后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二、故障处理。多媒体设备故障时,任课教师立即停用并联系网络信息中心多媒体负责人进行报修。多媒体管理人员现场初步判断,简单故障当场修复,复杂故障预约多媒体设备厂家尽快入校进行维修。若短期内无法修复,协调通知本教室授课计划涉及到的学院调配至其他教室进行授课,并且时刻向各学院更新多媒体维修进度。
一、违规界定。未经批准私自借用或转借设备;操作不当致设备损坏;安装无关软件或卸载预装软件;故意损坏设备;未按流程使用设备。
二、处罚措施。初次违规且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多次违规或造成设备损坏的,上报学校上级领导部门,并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