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训练中心】《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23 10:13

一、学生实习前,由中心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学生,不准参加实习。

二、学生上岗前,指导教师要结合本次实习项目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学生进行实操安全教育。

三、实习指导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岗前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四、中心工作人员及实习指导教师要教育学生遵守《工程训练中心学生守则》,并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不听劝告者,有权停止其实习。

五、实习过程中一旦发生设备或人身事故,要立即向实习实训部或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妥善处理。

六、实习指导教师在学生操作时不准离岗、串岗,不准聚堆闲谈,严禁工作时间离岗、串岗,由此造成机械或人身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由其个人负责。

七、各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因故不能按时上班者,必须提前向实习实训部请假,未经准假造成空岗时所发生的事故由其个人负责。

八、离开机台时,应关闭电源,

九、实习学生擅自离岗,到其他实习岗位所造成的事故,视情节由双方指导人员承担一定的责任。学生到非实习岗位造成的事故视情节由其指导人员负一定的责任。